关于近期酒类与食品行业跨界合作 带来隐患问题的相关建议
发布时间: 2023-09-11
文/魏雪飞
9月4日,贵州茅台与瑞幸咖啡推出联名咖啡“酱香拿铁”,首日销量突破542万杯,销售额突破1亿元。近年来,这样的跨界合作比比皆是。Manner咖啡和JIMBEAM波本威士忌的“嗨棒美式”,以及接下来可能出现的蜜雪冰城与五粮液的合作“浓香柠檬水”,都不同程度地在饮料中加入了酒精。为此,必须关注跨界合作产品所引发的各类问题,这可能也是现阶段市场监管的盲区。
目前,跨界合作产品在生产销售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隐患。
1.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酒类经营需要由注册企业获得当地商务局或市场监管局的许可后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酒类流通许可证。判定是否为酒精饮料,通常会通过查看配料表中是否明确标明含有酒精,以及酒精的含量。此次瑞幸咖啡推出的“酱香拿铁”在包装上、宣传中都注明了饮品含有低于0.5%的酒精。这款产品属于普通饮品还是酒类产品?若属于酒精类产品,瑞幸咖啡门店是否具有酒类流通许可证?饮品为现场手工调制,门店调制人员是否能按照精准的标准现场调制、保持酒精含量在0.5%以下?
2. 饮料中含有酒精,对青少年及孕妇等应有所限制,应明显告知。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得饮酒。我国法定的合法饮酒年龄是18周岁及以上。瑞幸咖啡在销售过程中,主要采用的是线上下单,线下供货的模式。在其APP上也并没有限制购买的提示。青少年的猎奇心态所带来的购物欲很有可能会对其身体造成一定的危害。同时孕妇是严格禁酒的人群。“酱香拿铁”在宣传页中并未对上述人群进行警示提示。
3. 相似产品陆续上市,增加监管压力。根据企查查数据,瑞幸咖啡门店属于加盟形式,每个门店都是独立法人,个体经营,这对执法带来一定难度。随着此次美酒+咖啡模式的火热炒作,相同业态的的商家预计很快也会推出同系列产品以求自保。如果不及时加强监管,将会对今后的监管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在我国,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酒类产品属于食品大类中的饮料类,同时酒类又是受监管类产品,在生产、流通、广告、安全等领域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操作。鉴于酒类的特殊商品属性,在跨界合作和市场推广的过程应做到有法可依、有序开展。针对以上问题隐患,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是明确产品界定,加强许可证监管。为确保饮料产品符合酒类经营规定,建议相关部门制订法律法规,并在监管中予以明确界定。如“酱香拿铁”等含有酒精的饮料产品是否属于酒类产品,是否需要销售方和门店等获得酒类流通许可证?对于未明确界定的产品,建议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其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
二是加强风险提示,保护青少年和孕妇等特定人群。针对青少年和孕妇等特定人群,建议销售方在产品宣传和销售过程中明确风险提示,告知这些人群禁止或限制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同时,在相关APP上增加18周岁以下禁止购入的提示,在门店张贴警示标志,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降低对各类人群潜在的健康风险。
三是强化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对所有销售含酒精饮料的商家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管。对于无证经营或违规销售的商家,应依法予以处罚和取缔,以规范市场秩序。
四是推动行业自律,倡导健康饮酒观念。建议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发挥自律作用,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饮料和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倡导健康饮酒观念,提高公众对饮酒危害的认知,自觉选择低酒精度和无酒精饮料,减少过量饮酒带来的健康和社会问题。
本文观点供交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