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推“以旧换新”打造消费新动能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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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陈丹红

为提振消费,扩大内需,2025年我国将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前期,中央财政已预下达首批810亿元支持资金,支持各地做好政策持续实施的衔接工作。在政策及补贴双重利好下,市民换购意愿不断升温,但消费观念、回收机制、售后服务等成为“以旧换新”主要制约因素,消费活力仍有余量,有待进一步激发。

一、“以旧换新”开展面临的堵点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顺应了品质化消费的趋势,从而进一步撬动消费需求,释放内需活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然而,在“以旧换新”政策实际落实中,市场背后问题亦需引起重视。

(一)部分市民节约观念较重,对安全隐患认识不足

部分市民对家电、电动自行车等超限期使用认知淡薄,缺乏安全意识,不及时更换已超过使用年限、零件老化的老旧家电、车辆。当前,除机动车有强制性报废规定外,其他家电、家装等消费品都没有强制淘汰标准,导致很多市民认为只要不影响使用就没必要更换,不但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利于推动消费品的有序更换。

一些市民仍保持着节约至上的传统消费观念,缺乏“以旧换新”消费动力,尤以老年消费者群体为主。此外,受家庭经济条件所限,不愿更换新产品也是部分市民“以旧换新”意愿低的重要原因。

(二)回收体系不完善影响“以旧换新”内在动力

一是产品回收标准不统一、不透明。同一件产品,不同地方给出的回收报价往往不同,有些差距甚大。老旧产品回收价格与市民的心理预期仍有明显差距,影响部分市民“以旧换新”的积极性。

二是回收网络不发达,市民回收渠道不畅。受回收场地及技术的制约,多数店家没有回收业务,大多以补贴替代。专业回收公司、回收点在布局上不合理,尤其在农村地区,很多市民处理老旧消费品渠道不畅,主要依靠个人废品收购或直接扔弃。

三是市民对回收终端监管信任不足。主要表现为对回收企业评估标准不透明、担心个人信息泄露、对再利用产品品质的担忧等。例如新能源汽车目前普遍存在“车电分离”的回收模式,电池大部分被拆解流入不正规渠道,一些资质不全的回收企业直接加工再利用成电动自行车电池、手机充电宝等,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售后服务存顾虑,消费者权益难保障

“以旧换新”给市场带来活力的同时,也有消费者对“以旧换新”后获得的新产品或新服务的质量持怀疑态度,担心部分商家出现以次充好、价格虚高的情况,侵害消费者权益。

二、多方合力,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一)提升认知度,引导绿色消费新时尚

深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分地域、分品类、分层次筹划开展活动,波浪式推进,在更多行业和领域推开“以旧换新”。

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推广,如制作发放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一图读懂”“以旧换新”问答手册等宣传材料,推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平台、进机构、进展会,努力提升消费者的认知度和操作便利性,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参与“以旧换新”活动。

(二)健全回收体系,畅通更新消费循环

一是扩大回收点位覆盖面。构建“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鼓励更多企业提供上门回收服务。

二是建立规范的回收标准和流程。当前市场收旧残值标准差异较大,部分商家及个人回收旧物的安全规范意识较差。应分类制定建议回收价格标准,加大回收全流程监管,确保回收产品的安全和环保。

三是建立拆解终端监管体系,严厉打击非法拆解点,对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拆解点追究责任。加大对正规拆解企业补贴,提升拆解企业回收处理与再利用技术水平。

(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

对回收后的家电、电动自行车、汽车等二手产品,要制定严格的行业标准,从使用安全、能耗技术指标、环保要求等方面考量,限制不符合条件产品再次进入市场。大力打击“以旧换新”中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行为的商家。可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如杭州建立商家预先缴纳保证金的先行赔付机制,由商圈(街区、市场)管理方对正常消费投诉用保证金予以先行赔付,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本文观点供交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