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文/李瑛珺   发布时间: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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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超大规模就业群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全国该群体规模已超8000万人,而根据上海市人社局2024年统计,本市灵活就业人员达430万人,其中平台经济从业者约180万人,占全市就业人口近15%。

当前,超过70%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未参加工伤保险,即便购买商业意外险,也普遍存在保障额度低(平均保额不足10万元)、理赔条件苛刻(免责条款多达20余项)、续保不稳定等问题。特别是在暴雨、台风、高温等极端天气下,劳动者伤亡风险激增,但平台提供的临时性"天气补贴"无法替代系统性保障,形成"高风险、零保障"的畸形生态。

此问题已严重制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并衍生多重社会风险。从经济维度看,保障缺位导致劳动者安全预期降低,职业倦怠率攀升,上海外卖骑手年均流失率高达40%,直接推高平台招聘培训成本,影响超大城市应急物流体系的稳定性。从社会治理维度看,劳动者为节约成本普遍“不参保”或选择低质商业险,一旦发生重大伤亡,极易引发群体性维权事件。2023年上海共发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体维权事件23起,其中8起演变为围堵平台区域总部、阻断交通的过激行为,消耗大量警务、司法行政资源。从财政负担维度看,劳动者因伤致贫后,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成本最终转嫁给医保基金和街道社区,形成“企业减负、社会买单”的恶性循环。更深层次的危害在于,作为在线新经济发展高地和国际化大都市,上海若不能及时破解这一制度性难题,将损害“法治上海”的城市形象,削弱对全球人才的吸引力,更无法在数字经济时代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样板。

问题根源在于制度滞后于业态创新。现行《工伤保险条例》以传统劳动关系为前提,与新就业形态“去雇主化、任务碎片化、时间弹性化”特征脱节。同时,部门监管存在“九龙治水”困境:人社部门管工伤认定但无权干预平台算法,市场监管部门管平台经营但不管劳动者权益,交通部门管运营资质但不管社会保险,导致责任链条断裂。此外,平台经济跨地域特征明显,骑手户籍地、平台注册地、实际工作地分离,上海企业在外地用工、外地企业在沪运营等情形复杂,区域间政策标准不统一,劳动者跨区域维权成本极高。

为此建议:

一、构建“上海标准”的职业伤害保障体系

1.率先在全国出台《上海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条例》,确立“劳动事实优先”认定原则,只要劳动者接受平台规则、完成派单任务,即视为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关系,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实行“社会统筹+平台缴费”模式,平台按订单收入的1.5%(参照浙江、广东试点费率)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实现“按单缴费、按单理赔”。建立费率浮动机制,对事故率高的平台上调费率,倒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2.在市人社局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处",统筹规划政策设计。建立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等12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会商解决平台劳动者权益保障重大问题,形成监管合力。

二、打造"数字上海"的保障服务生态

1.由市政府牵头,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开发“上海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系统”,强制接入美团、淘宝闪送、京东、顺丰等主流平台实时订单数据,通过区块链技术确保数据不可篡改。系统实现"三自动":保费按单自动扣缴、事故发生后自动触发理赔申请、伤情鉴定结果自动关联赔付标准,将传统需30天的理赔周期压缩至72小时。

2.在浦东新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设立“数字劳动者权益保障创新实验室”,运用大数据分析不同平台、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伤亡风险图谱,为精准监管和费率动态调整提供数据支撑。开发“职业伤害保障”微信小程序,劳动者可实时查询缴费记录、在线提交理赔材料、预约工伤鉴定,实现“指尖维权”。

三、强化"法治上海"的监管刚性

1.将平台企业职业伤害保障缴费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一票否决”项,未全员参保的平台限制参与上海市政府采购、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市场监管局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单列“劳动者权益保障”章节,向社会公示各平台参保率、事故率、理赔时效,接受公众监督。

2.建立“先行赔付”责任制度,对事实清楚但平台推诿的伤亡案件,由市职业伤害保障基金先行垫付赔偿,再向平台追偿并加收50%滞纳金。对恶意规避参保义务的平台,按《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列入失信名单,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

3.市总工会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总队”,在长宁、浦东、闵行等骑手聚集区设立10个实体化服务站点,提供法律咨询、事故代理、心理疏导等一站式服务,每年服务不少于5万人次,形成"政府监管+工会维权+劳动者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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