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名人故居和历史遗迹保护并对外开放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5-02-08
文/迟卿
名人故居和重要历史遗迹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文化和历史遗产。这些场所不仅承载着深厚的历史价值,也具有极高的教育、旅游和文化传播功能。虽然近年来加强了对文物与历史建筑的专业认定机制,例如历史文化街区的划定、大量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然而,目前还存在一些名人故居和历史遗迹未能充分对外开放,或管理及利用不当,导致其价值未能得到充分展现。像邬达克纪念馆,涵盖了邬达克设计的建筑作品介绍,他的设计理念,可以让跟多人了解建筑历史与文化,曾经开放过,但是去年由于管理缺位很遗憾关闭了。还有丰子恺先生故居、关良故居等都已经出租。
目前,主要问题在于:
一、修缮与维护不足。由于资金短缺或管理缺位,部分名人故居和历史遗迹处于年久失修或保护不力的状态,甚至濒临消失。
二、开放程度较低。一些名人故居和遗迹未实现全面开放,有的开放时间短、有的管理不规范,使公众参观受到限制。
三、宣传与教育作用不足。故居及遗址的宣传力度不足,未能有效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文化传播等功能。
四、商业化与过度开发。部分故居或遗迹受制于过度商业化,造成原有历史风貌和文化内涵的损害。
五、产权归属问题。对于一些名人故居,产权归属较复杂,如归属私人、政府还是企业可能存在纠纷,这阻碍了其保护工作的统一规划和实施。
六、法律和监管问题。一些遗址在建设过程中缺乏严格监督,导致非法占地、破坏性开发等现象。
要使名人故居与历史遗迹充分发挥其文化教育功能,同时兼顾可持续发展,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参观体验并提升文化自豪感。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 制定统一保护与开放政策
明确全国范围内名人故居与历史遗迹的保护、开发和开放标准;将重点遗产地列入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并定期评估开放情况。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多方筹资
增加政府对名人故居与历史遗迹维护工作的专项资金投入;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或企业合作,以公益性形式参与历史遗址的修缮和开放工作; 引进“众筹+共建”等创新资源共享方式,保障遗址的长期运营。
三、提高开放便利性
制定合理的开放时间与参观人流管理办法,以更好地服务游客; 优化参观配套设施,包括智能导览系统、无障碍设施、游客中心等; 发展线上展示平台,通过虚拟游览、互动技术等,提高对外宣传覆盖面。
四、加强宣传与教育功能
开展关于名人故居和历史遗迹的文史研究,深入挖掘其文化价值;依托学校和异地文化交流活动,用好教育资源,鼓励青少年参与; 举办主题活动,如专题展览、文化讲座和历史情景演出,激发公众兴趣;利用现代传媒手段(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等)推广故居和遗迹的教育功能和旅游价值。
五、 规范开发与运营
制定文化遗产开发“红线”,禁止对历史遗迹进行破坏性商业化开发;建立专业的管理团队,确保故居和遗址的可持续运营;加强监管,杜绝管理混乱、门票过高等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希望能够最大限度地保存和传承名人故居和历史遗迹的历史文化价值;增强公众对国家历史的认知和文化自豪感;提升地方文化旅游的吸引力和经济效益;构建更完善的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名人故居和历史遗迹是人民的共同财富,是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合理保护并对外开放,将能在文化传承、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本文观点供交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