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网络暴力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3-07-07
文/周伟
近期,武汉小学生被老师开车撞到身亡,小学生母亲杨女士被网暴之后,自杀身亡。这是又一个网络暴力下的悲剧。网络暴力不可能根治,是因为网络暴力涉及到公民隐私权、舆论监督权、言论自由权互相之间的冲突问题,因此属于复杂情形。
近几年我国采取了不少措施,降低了网络暴力对社会的危害,但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1、虽然刑法对网络暴力有响应的处罚措施,但实际造成严重后果,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很少,其中涉及立法内容、举证以及法律适应性等问题。
2、网络暴力受害者虽然可以向网络平台提起申诉,但由于申诉量过大,每年有几百万次,网络平台无法及时、有效进行区分言论自由与网络暴力,所以网络平台把大量的争议留给法院解决。即使网络平台能区分一部分网络暴力,但处理也非常慢,有处理结果时损害后果可能已经发生。
3、虽然法律规定了人格侵权禁止令,但目前实际案例很少。而且是否可以在起诉前或起诉同时,从程序上先申请行为保全,禁止网络暴力的发展,目前还有争议。
此外,普通人对成为网红与网络暴力认知不足,对网络暴力危害性普遍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也不了解合理的应对措施。
随着网络传媒尤其是自媒体等形式日渐普及,应对网络暴力已刻不容缓,需要在规则制定、用户引导、司法实践等打出“组合拳”,避免极端评论引起悲剧。建议如下:
1、严查网络暴力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网暴者可能涉嫌“侮辱罪”、“诽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罪名。对于杨女士这样造成严重后果的网络暴力行为,很可能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应该尽快着手调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一旦开始调查,就要通过新闻媒体告知公众。即使将来调查结果是不构成犯罪,这样的新闻,也是对网暴者的警告,对普通大众的普法教育。今后发生类似的网络暴力事件,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该第一时间高调介入调查,以震慑网暴者。同时,国家每年发布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提醒网民不要触碰红线。
2、研究制定评判规则,并用于违法行为发现和信息收集。
(1)国家网信办做好前沿研究,以人工智能方式,快速分析判断是否存在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以目前人工智能的智力水平,根据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对是否存在网络暴力,做初步判断,应该不难。人工智能的引入,可以解决每年数以百万计的投诉量的快速分析。人工智能的判断即使有错误也没有关系,另一方有权通过法院诉讼寻求最公平的结果。
(2)由网信办牵头建立网络暴力受害者快速保护机制。每年的网络暴力数量很大,根据其传播的范围,对个人的影响也不一样。成为全网热点事件,影响力一般是最大的。建议网信办及网络平台企业,从每天的热点事件中前10件,全年前3650件中,选取十分之一最有可能的网络暴力受害者,将他们界定为:潜在的网络暴力受害者高危人群。由网络平台、网信办主动发送一些告知,提醒网络暴力可能存在的危害性,并告知其通常的应对方法。对于潜在的网络暴力受害者高危人群提出的申诉,尽量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平台、网信办予以解决。
3、做好起诉方经济层面的保障和兜底安排,以实现最大程度的权益维护。
(1)法院在判决网络暴力侵权案件中,被告构成侵权的,被告应承担的原告的律师费、侵权赔偿金额尽可能高一些,从而提高网暴者的违法成本。
(2)一旦发现构成犯罪的,法院一定要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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