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交所做市业务适当放宽资格条件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3-07-21
文/倪济闻
自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试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以来,已经过去近5个月,相关配套制度与政策也正在快速的推出与调整。由于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是提前试点注册制的市场,为全面注册制积累了必要的经验。
然而目前,有些制度的设定仍然以自上而下的行政思维,直接导致与市场参与主体的不匹配,间接造成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资产定价严重偏离合理区间。最终,难以实现“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支持民营企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根据最新制度要求,证券公司需获得上市证券做市业务资格方可开展包括科创板、北交所的股票做市业务,基金做市业务,债券做市业务等等。针对每一类做市业务,需在证券公司获得整体业务资格后,再在相关品种交易所开通做市业务。但是,目前证监会仅出台了针对科创板的《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试点规定》,其中对于相关做市商的业务门槛需满足包括但不限于: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和最近3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等。
证监会并没有针对北交所出台做市业务试点规定,而是仅仅是北交所出台了开通做市业务的申请指引。其中,北交所要求首先证券公司获得上市证券做市业务资格才能申请。客观上,导致了参与北交所做市商至少要具备科创板做市资格的门槛(因为只有科创板做市资格的证券公司获得了做市业务资格)。导致,目前(截止2023年7月21日,北交所网站),北交所仅有15家券商获得做市资格,为58家企业提供混合做市服务。相比,新三板的做市业务共68家做市商,合计为360企业提供做市服务。
虽然新三板整体流动性较弱,但是在做市标的与转入北交所后比较,并无明显流动性差异。对于个别交易量大的个股,交易金额达到0.635亿每天,是北交所0.238亿的2.67倍。可以看出,在新三板中,做市商提供了充分的流动性,弥补了由于投资参与人数较少而导致的流动性匮乏问题。
北交所目前市场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规模较小,投资人参与主体还在成长过程中,中小型做市市场对于中小型券商有一定的吸引力。对于中大型券商来说,并不具备开展业务的最小规模要求。所以,比较健康合理的做市市场格局应该是:大量做市券商共同参与市场整体竞争,但从单一做市商角度,有选择的按自身投研能力和风控能力选择少量标的,在充分理解企业基本面的基础上提供充分的流动性做市。从企业角度,有3~4家做市商参与做市报价服务,并且能够有效反应合理价格与交易需求,为最佳。例如:一家企业有20家做市商,10万股/家,一定没有3家做市商,50万股/家的做市效果好,流动性共计充足。而从全市场来看,虽然有很多做市商,但是并没有过度竞争的情况下,每只股票都获得了充分的流动性支持。
另外,各类证券品种市场规模、风险特征均有所不同,如果把资质条件安排太高,有悖于全市场全面发展的原则。就比如较小的北交所市场和特别巨大的债券市场,肯定对与做市能力、专业人才和抗风险能力有不同的要求。我们认为政策框架的整体出发点是良好的。证监会通过资质审核管理证券公司业务类别,而各交易市场独立审核特定类别业务资格。所以,较低的资质申请门槛,较严的合规审查与监督,较合适的(专业的)独立品种或市场准入是务实的市场运行方式。
综上所述,我们给出以下建议:
1)证监会尽快给出上市证券做市资格申请相关说明与指引。针对《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试点规定》需给出特别说明,此规定仅适用于参与科创板做市券商需符合其中相关要求。而针获得上市证券做市业务资格,请给出明确指引需符合哪些规章制度,而不是科创板试点的相关指引。并组织证券公司合规与专岗人员,针对相关申请流程给予必要培训。
2)北交所应尽快推动证券公司走进北交所活动,喜迎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到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服务中来。邀请全体新三板做市商,参加相关北交所做市业务培训(包括相关准入培训),尽快扩充市场做市商队伍,为北交所上市股票提供流动性的同时将股票价格推动至合理范围。最终,能够将北交所在未上市企业心中的地位得到提高。
3)整体平移新三板做市商至北交所。由于北交所企业质量整体优于新三板企业质量,做市基本面风险整体小于新三板。所以,不存在做市商资质不满足北交所标的要求的实际情况。同时,在证券公司还未获得上市证券做市业务资格期间,做好政策安排。以试点或限期获得等形式,优先安排证券公司开展北交所做市业务,资质等行政周期适当放宽或后补的方式获得。平移可以批次,根据新三板做市评价排名,分批依次快速开通北交所做市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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