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上海航运保险,突破西方市场封锁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2-11-30

分享到:

文/袁象

9月初,G7集团决定对俄罗斯的原油指导价限定为每桶44美元。该政策如果实施,将极大影响俄罗斯的石油收入,使得本来经济情况不佳的俄罗斯更加雪上加霜。为了确保限价措施能够实施,G7集团包括欧盟和美国已经给国际海运保险公司施加压力,要求保险机构不能为不执行限价的俄罗斯原油运输提供保险服务。

目前全球海运保险与再保险市场主要由美国、英国、欧盟以及瑞士把持,其市场份额超过90%。可见,航运保险不仅仅是一个险种,它对国际经济贸易具有非常大的影响。欧美国家亦可能将此类措施用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因此,大力发展航运保险势在必行。

为了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上海市政府非常重视航运保险业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在2010年上海市已对远洋船舶保险(含保赔保险)、远洋船舶建造险和集装箱保险等几个险种实施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在上海成立航运保险协会并实施保险产品注册制;配合交通运输部无船承运业务管理,推动无船承运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协会条款在上海试点推广;探索建设“一带一路”全球航运保险检验服务网络,与遍布全球五大洲的60余个国家建立合作网点;编制发布上海航运保险指数(SMII)等。

但与航运保险业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市场经营主体不均衡。上海的航运保险机构以内资企业的直保业务为主,航运保险经纪代理、公估机构数量少。

二是产品创新仍然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上海的保险业务中,主要还是以船舶险和货运险为主。针对船舶大型化、新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等对航运产生风险的保险品种几乎没有涉及。

三是再保险市场还是薄弱环节。2021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中提出,发挥上海保险交易所积极作用,打造国际一流再保险中心。支持境内保险集团、直保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再保险法人机构、分支机构。支持更多境外再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机构。但目前成效还不够显著,还需要进一步出台细则。

四是航运救济途径有限。海事仲裁业还相对不成熟,绝大多数海上保险纠纷案件以诉讼方式解决,没有发挥海事仲裁简易快速解决争端的作用。

五是航运保险复合型人才短缺。航运保险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专业性非常强,比一般的保险类别要复杂的多,相关人才需要通晓保险、法律、航运、贸易、物流、外语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缺口很大。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航运保险主体建设

建议在航运企业比较集中的虹口区或临港新片区,成立航运保险聚集区,加强航运保险业务在沪集聚效应;大力发展航运保险经纪、代理和公估机构,尤其是再保险经纪,构成完整的航运保险中介市场;借鉴伦敦航运保险中介市场经验,发挥航运保险经纪、代理、公估在航运保险市场的作用;鼓励保险公司接受境外再保险分入业务;鼓励更多大型航运企业成立自保公司,并加强与航运保险机构合作,形成协同效应。

2、激励产品创新

强化产品创新,丰富产品线,鼓励开展海事责任等综合类保险业务;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常规性的风险进行更精确的保险产品定价。针对航运业涌现的新型业务和模式,提供创新型定制化产品服务,形成覆盖传统航运业务与新兴业务的“一揽子”组合保险产品。鼓励航运保险机构建立航运保险区块链平台,结合区块链技术,将客户、经纪商、保险公司和其他第三方联系起来,通过共享记录风险、身份等相关信息的加密分类电子账、创建和维护各方的资产数据、关联保单数据等多种功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航运保险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保险主体的创新积极性。

3、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

鼓励航运保险机构加强人才培训,全球疫情稳定后,支持上海高端航运人才赴伦敦等国际航运中心进行一年以上长期培训;建议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构建专业资质认证体系;鼓励航运保险企业与上海海事大学等海事院校对接,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产学研合作;给予航运保险高端人才以落户、个税、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高端人才在沪集聚。

4、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鼓励航运保险发展的相关政策

建议对在上海区域内相关港口投保货运险、船舶险等业务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鼓励企业在上海投保航运险。建议上海成立航运保险专项补贴资金,并制定相关的细则。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航运保险业务发展、人才培养、业务拓展、风险管控等方面,进一步提高航运保险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航运企业风险保障需求。建议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在上海注册的航运保险机构,在规定范围和要求内开展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积极向银保监会争取取消上海区域内保险分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上海市银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

5、加强航运保险专业数据库建设

由相关政府部门牵头,探索建立航运保险业与海事、气象、港口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加大信息技术在港口各领域应用,尽快形成“信息共享-诚信帮扶-失信惩戒-风险管控”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上海航运保险指数对行业的引导作用。

本文观点供交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