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奉贤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3-01-19
文/钟荣华
随着近年来奉贤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农村老年人日常生活照顾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大,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虽然,当前在长护险、民政居家养老服务等政策的支持下和我区推进建设的睦邻四堂间、长者照护之家等设施的投入运营,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困难与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农村老年人大多子女在城镇居住不便照顾,特别是高龄的行动不便老人,子女大多也已步入老年,孙辈大多是独生子女上有老下有小照护压力大,老年人受传统观念和经济能力影响,主客观上又都倾向于居家养老,故以长护险、民政居家养老等政策为抓手,加大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的供给力度,是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的最优选择。在走访选区选民期间,有多位选民提出,目前农村地区特别是四团、奉城等东部地区在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的供给还存在较大缺口,群众对此意见比较集中,希望政府尽快予以解决。
目前存在两个显著的问题:
1、健康情况认定愈发严苛。由于在2018年长护险等政策实施初期,由于部分基层单位对老人健康情况的认定标准执行不规范,加之东部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空心化程度高,导致四团、奉城等东部地区在长护险等居家养老服务的认定人数和比例在全市均处于高位。长护险和民政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均为市级专项资金(其中长护险来自市级医保基金,民政居家养老服务来自市民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在相关市级部门的要求下,我区近年来对老年人进行健康情况的鉴定工作开始愈发严格,选民反映部分90岁以上独居老人也以不满足相关健康标准而被取消了原来享有的民政居家养老服务。
2、认定标准不尽合理。目前,长护险服务和民政居家养老服务均根据老年人疾病及失能失智情况判定。而长护险服务主要以卫生护理、康复辅助等医疗护理为主,民政居家养老服务则是以生活起居、环境清洁、助餐助浴等家政服务为主。选民普遍反映两者在服务对象、服务功能上有一定差异,部分80岁以上独居老人对民政居家养老服务也有较强需求,二者采用同一套认定标准是不尽合理的。
市人大常委会在对《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进行立法调研期间发现,2020年末全市养老机构15.9万张床位与本市每年新增近20万老年人口相比存在巨大缺口,我市有90%以上的老年人均选择居家养老。同时,农村老年人退休金普遍较低,在子女家庭条件一般的情况下也无力支撑养老院的费用。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对金汇镇东星村108名6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的问卷调查中也发现,有86位的老年人表示需要居家养老服务,其中80.6%表示需要助餐保洁等家政服务。根据当时以及今年走访选民了解到的情况可以认为,我区老年人对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供给还有很大的需求和期盼。
对此提如下建议:
1、加强家政类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力度。区政府相关部门应
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在长护险之外,适当安排一定量的区级资金并保持逐年增长用以对高龄独居老人、严重慢性疾病老人等重点人群及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以满足这些相对弱势群体的服务需求,并可以考虑列入区政府实事项目。同时,建议积极向市级部门反映,争取适时适当降低高龄独居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实施长护险、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认定标准。
2、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承接主体的支持和培育。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支持基层社会组织参与承接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力度,特别要鼓励镇村集体组织就近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入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并牵头组织开展必要的规范化技能培训,努力使居家养老服务更加符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3、探索创新服务项目和费用承担方式满足多样化需求。建议除了对基本服务对象的基本服务项目提供免费服务以外,对不完全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采取被服务者承担部分费用的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并注重探索、创新服务项目,通过适当收费的方式提供多样化服务,使之更好满足不同群体老年人需求,提升居家养老人员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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