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景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4-07-16
文/顾呈超
根据最新统计,上海市电动自行车累计上牌数量约为1200万张,保有量约在850万辆左右,除去被闲置,处于报废或半报废状态,实际在使用的数量为500万辆左右。最近几年,上海每年电动自行车销量为120万辆左右,自2019年4月15日实行新国标以来,配备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销量超过50%。
上海电动自行车普遍采用充电桩充电,预计超过90%,也有一些居民违规拉线充电、楼道充电、拿回家充电的,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造成了重大影响。2020年本市电动自行车火灾421起,亡20人,伤19人;2021年电动自行车火灾791起,亡14人,伤42人;2022年电动自行车火灾773起,亡10人,伤25人;2023年电动自行车火灾1020起,亡7人,伤23人。从近四年来本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事件发生的情况看,死亡人数在下降,火灾的数量却居高不下,人员死亡的直接原因,主要与将锂电池带入室内充电有关。
近几年,通过政府的改造工程以及一些企业的商业行为,在老小区、次新小区内新建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部分建于地下非机动车库,部分建于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很大程度缓解了快速增加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老小区、次新小区匮乏充电桩之间的矛盾,受到了居民们的欢迎。
但目前看,主要有以下3方面:
1、各个小区间充电桩数量分布存在不均衡,部分小区既有企业设置的充电桩,也有美丽家园工程改造的车棚内带有新增充电桩,数量比较宽裕;而部分小区户数不少,充电桩不多,有点不够用。
2、部分地面充电桩只有充电口插座的遮雨板(深度约250px,仅确保电源插座口本身不受雨淋及不会有积水流入),而没有整个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区域的遮雨棚。这会导致下雨时整个电动自行车、正在工作的充电器及电线暴露在雨水环境中,有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3、由于充电桩一般是投币或扫码付费,计时完毕或充满电后即切断电源并停止计费。因此部分车主完成充电后不及时挪车,较长时间占用充电插座(一直插在插座上)及充电停车位,而其他车主在不知情情况下并不方便主动挪走该车,导致充电桩使用效率降低,下班晚归急需充电的车主往往找不到空位。
因此,建议:
1、建议结合近期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由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摸排的各小区电动车保有量,加上小区户数、常住人口数、小区人口流动情况等数据,建立一个初步模型,推算出每个小区至少应设置的充电桩数量。对比目前充电桩实际情况,按优先度排序,为急缺充电桩的小区尽快补充。
2、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按标准补建遮雨棚,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隐患。
3、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统一标准,引入惩罚机制。例如,以开始充电时间点起24小时内以实际收费结算,无惩罚;占用充电口超过24小时(不含)至48小时(含),按充电收费标准收取罚金;占用充电口超过48小时(不含)以上,按双倍充电收费标准收取罚金。同时,由物业开展巡查,不充电的车(不连充电器)不允许直接停放到充电位区域占用空间,如有发现,物业有权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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