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携带入沪管控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3-12-19
文/王珍
临近年终岁末,人民群众喜欢通过燃放烟花爆竹来寄托对生活的美好期盼。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据此,就出现了法律规则和传统文化的冲突。由于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高,还有一些对烟花爆竹携带入沪不会被检查到抱有一定侥幸心理,加之交通便利,因此从江浙携带烟花入沪燃放的情况在居民区内有所增多。
笔者就此现象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从源头上杜绝购买渠道。建议由公安和消防部门向毗邻我市的江浙区域内售卖烟花爆竹的小商铺进行《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集中宣传,并说明上海外环以内是禁售、禁燃、禁放;若购买烟花爆竹的消费者系上海市民,则不对其出售,并向该消费者说明携带入沪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的后果。
二是增加入境道口的查缴次数。众所周知,入境道口车流量密集,为了不造成车辆拥堵,对企图通过驾驶私家车夹带烟花爆竹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存在一定困难。但临近元旦春节,建议公安及消防部门对可疑车辆增加检查频次,对查验到的人员加强处罚力度,同时在各个道口放置易拉宝等宣传资料,起到警示作用。
三是在学校、居委会增加法制宣传。笔者近期观察到,燃放烟花爆竹大多系家长带着孩子一起,小朋友可能是燃放烟花的主力军,因此应当在中小学加强《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提示小朋友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环保意识。居委会可以根据相关案例事实对小区居民进行携带烟花爆竹入沪后果的宣传教育,同时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等加强条例宣传,增加居民的法律意识。
四是堵不如疏,降低上海销售点价格,增加燃放地点。人们之所以冒着风险从外地购买烟花入沪,无非就是价格因素和购买方便。针对这两点,建议消防部门对本市的烟花爆竹价格与外地的价格进行对接,让试图非法经营的人员无利可图。同时在不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增加本市烟花爆竹的销售点和燃放点,方便人民群众购买和燃放,让人民群众能够合理合法地享受传统节日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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