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淀山湖渔业资源“一体化”保护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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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吴晓燕

淀山湖约63平方公里(上海占3/4以上),渔业资源丰富,贝类、鱼类50余种,主要有河蚬、翘嘴红鲌、青鱼、草鱼、鲢鱼、鳙鱼和日本沼虾等。历年来,上海、江苏两地政府都十分重视淀山湖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上海方面,2005年起青浦区按照《上海市三年环保行动计划》的要求,全部取消围网养殖和定置网簖,改为流动、区域性捕捞生产;解决渔民镇保;每年2月16日至5月16日设为禁渔期。江苏方面,2012年12月淀山湖昆山2000公顷水域被农业部批准设立为“河蚬、翘嘴红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根据《农业部关于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2018年9月1日起全面禁捕。对标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价值新高地”的要求,对照总体方案中有关淀山湖“建设著名文化生态湖区”的定位,淀山湖渔业资源保护方面仍存在短板问题,主要有:一是水环境包括水体底部水生动物栖息生态环境较为脆弱,水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有待进一步加强,“以渔控藻,以渔净水”方面还需加大科研与投入。二是非法捕捞屡禁不止,上海水域特别是交界水域发生较多,外来流窜电捕鱼违法行为难以彻底消除;“地笼网”违法网具数量较多,存在“整反复、反复整”的现象。

当前正在推进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有利于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探索生态友好型发展模式。环淀山湖区域作为示范区的“创新绿核”,进一步加强淀山湖全域渔业资源保护已刻不容缓,“一体化”管理执法有待加快探索推进。为此,建议:

1、做到“一湖一策”。上海、江苏两地联手开展淀山湖全域渔业资源调查与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先行启动区工作推进安排,着手组织开展相关保护区专项规划,着力扩大淀山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全域保护、全面禁捕。

2、稳妥做好退(禁)捕。在情况详细排摸的基础上,制定淀山湖退捕渔民安置方案,可参照江苏昆山的做法,妥善安排失水渔民相应工作岗位,如水域保洁、日常巡查、渔政协管等,稳步、有序推进;或组织成立相应的专业合作社,进行过渡性(3-5年)渔业生产,逐步消化社会矛盾与资金压力。

3、加强协调落实管控。一要探索制订《淀山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二要探索设立保护区联合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合理配备管理与执法力量,做好统筹协调、日常监管和执法管控等工作。三要强化部门联动,保持管控的高压态势。渔政、公安、水务、航运等政府部门,以及周边村委、第三方管理公司等,要各司其职、依法履职,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严管严打的态势;要巩固“三无船只”和“地笼网”整治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确保一抓到底。四要广泛、持续、多形式宣传发动,不断统一认识,争取广大渔(村)民的支持配合。

本文观点供交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