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履职机制初探 ——基于控制论的思考
发布时间: 2025-05-13
民建浦东区委内部监督委
“内部监督”一词对于民主党派而言,虽已不是全新名词,但仍然是一个在现实生活中不断发展、不断前进、不断丰富的抽象概念。也因此,有必要对于由之派生出来的具体概念及时加以认识。
一、立题的背景与初衷
自2008年各民主党派相继制定并通过党内监督条例(草案)以来,截至今日已过去近十六载春秋,这期间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在经历萌芽时期后逐渐步入新的发展区间,即完善阶段。这一变化对于理论研究工作提出了新的客观需求。
早期理论文献的主要观点或是尝试分析了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障碍性因素,并认为必须破除现有理论研究滞后、监督意识缺位、监督制度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合理等方面的障碍因素;或是着眼央地关系,主张将中共的巡视制度移植到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机制之中;或是立足对个别省份部分民主党派组织的调研,提出建立科学有效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工作方式是重要内容之一。[1][2][3]以上观点的共性在于所选取的宏观视角,相应的讨论偏重于抽象概念的建构。这也符合新生制度萌芽时期的理论特点。
从近年(2022-2024)发表的代表性文献来看,关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讨论仍在延用早期的宏观视角。例如,有观点指出要以党为师加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4]类似观点强调新时代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一定要固守“以党为师”“与党同行”“向党看齐”原则。[5]有观点聚焦新时代完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制度的思路,提出在思想意识、组织安排和制度规则的制定与实施上都需要更加精准有力。[6]还有观点探讨了民主监督与内部监督的一致性与差异性,以及内部监督与国家监察的衔接。[7][8]总之,以上观点仍体现了对于抽象概念的高度关注。然而,对于处在完善阶段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来说,尚处宏观维度的理论讨论亟待与时俱进到下一个新维度。本课题的立题正是对此的回应。
对于完善阶段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而言,上面提到的“新维度”不仅是理论视域的切换,而且也是思考范式的转变。申言之,本课题根据现阶段特征立足中观视角,选择以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为研究对象,着重讨论其履职机制,并希冀相关成果能服务于后续决策的制定与监督的开展。对此,有必要说明本课题的意义与价值所在。首先,本课题延伸了以往研究的前沿触角,深入到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层面,具有较为突出的理论意涵。其次,本课题作为应用型研究,以服务现实生活为根本,提出的相关建议具有鲜明的实践价值。总之,本课题系在中观维度上选取具体切入点来探讨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
二、控制论框架的优势
作为定性分析的本课题选取控制论作为研究框架。控制论作为现代科学方法论,是一门在社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的横断学科。控制论自诞生之日起,在各行各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根据控制论创始人诺伯特·维纳的见解,“控制”的要义是建立完善的信息通道。维纳认为:需要以信息为中介,使信息传递形成一个闭环,以顺利完成信息反馈。这个信息闭环由四个过程组成,即指令信息的传输、指令信息的接收、反馈信息的传输和新的指令信息的生成。整个信息流程就体现为指令信息、接收信息、反馈信息与再生信息四者的统一,通过有效信息的快速传递与精确定位,可以使得控制达到前所未有的迅速与准确。[9]将控制论引介至国内的人是钱学森。
在钱学森看来,控制论属于系统论的一部分,并且是后者在技术性科学层面的主要内容之一。有学者认为,钱学森提出的“系统论”是系统科学通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桥梁。[10]更有学者提出,我国社会正从工业时代向知业(智业)时代迈进,社会中的许多组织过程的动态变化在这一环境中被加剧加强。为此,必须考虑社会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分析等重要的基础问题,并争取建立面向社会信号的获取、分析、解析、执行和应用的一般框架与方法体系。[11]
在控制论框架中,控制的主要矛盾是状态运行的偏差与纠正状态运行偏差的指令信息之间对应与否的问题。同时,控制论框架的重点是设计操作系统。于此,操作不仅指现实的物理操作,而且指精神性的操作。进一步以观,精神性的操作指向的是上层建筑。
对于隶属上层建筑范畴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来说,完善阶段的重要任务目标是查漏补缺,即将总结之前实践而得出的短板加以补齐。这里言及的“短板”在一定程度上与控制论框架所要解决的“偏差”系近似概念。“补齐”意味着对于行动的高度重视,并指向针对现实情况的相应对策。此处的对策可理解为控制论框架看重的操作系统设计。据此,控制论框架对于本课题而言具有较为突出的跨学科借鉴意义,并因其丰厚的理论及实践积累而促使本课题选择其作为自身研究的框架,以求将来自经验素材的直观感受浓缩萃取成为经过思辨的理论阐述。
综上,本课题借助控制论框架要实现的研究目标是,提出一套应对解决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履职现实困境的针对性方案。为此,本课题将根据定性分析的特点,首先从现实素材中归纳总结出具体问题表现,其次对于这些情况进行分析并尝试找出症结所在,然后再相应提出有关应对之策。
三、待完善的职能体系与待搭建的信息渠道
根据控制论框架,状态运行的偏差是首先需要廓清的事项。就本课题的研究对象即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而言,其履职过程中反映出来的现实问题对应着上述“偏差”的概念。关于控制论框架强调的指令信息,其在本课题中表现为一种不言而喻的应然状态所要求的具体内容。不仅如此,本课题尤为关注上述现实问题的具体表现以及应然实然相疏离的有关成因,并认为这将为随后以建议的名义,详述控制论框架所重视的操作系统,创造出必要的前提条件以及提供出有价值的讨论线索。
当前,关于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履职一事,现有经验素材显示,至少在职能赋权与信息来源两个领域中存在较为明显的缺口有待补全。对此,本课题分述如下:
关于职能赋权。目前,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在职能上还处于偏弱状态。这主要体现在其对于自身所辖党派成员个人情况的调查权能的不足。以党派成员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为例,民主党派往往后知后觉。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前通知到同级统战部后,再由统战部通知到民主党派,民主党派方能对自身成员采取诸如取消党派成员身份这样的相应措施。就此,回观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条例的普遍规定内容,其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能否主动调查所辖党派成员情况、相关调查启动的条件、调查工作的开展程序、调查结果的传递与转化等内容未见有专款专章加以详细交代。这一情况不可不谓令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在职能上显露捉襟见肘的窘态。
关于信息来源。当前,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对于所辖党派成员个体情况的掌握明显滞后。关于造成这一局面的内在原因,我们认为除开上文述及的职能赋权不足问题外,信息来源偏窄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现实生活中,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对于所辖党派成员个体情况的了解受限于相关成员加入时的报告情况,往往缺乏对其近来变化情况的信息更新。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履职的应有之意无疑将面临大打折扣的窘境。
总之,就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来看,其职能赋权的欠缺与其关于所辖成员个体情况的信息来源单一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据此,这两点突出现象与问题也是殊值引起关注并重视的完善发力方向。
四、相关系统化完善建议
控制论框架的必然结果即是操作系统的产生。就此,前述操作系统的概念在本课题中体现为系统化完善建议。正如上文所指出,职能赋权的欠缺与信息来源的单一是上述建议的两个主要抓手。为此,本课题按照“赋权—采集—转化”的进路展开具体建议如下:
其一,制度安排上尽早充分赋权。“名以制义,义以礼出。”对于上文指出的赋权欠缺问题,在此建议各民主党派宜尽早开展研究如何在顶层设计上制度性地充分赋权其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主动调查,尽可能地为之今后全面履职提供制度保证,使之在开展相应具体监督活动时不至于陷入无据可引致拳脚难张的尴尬境地。据此,各民主党派可考虑择机在未来修订自身内部监督条例,可以专款专章形式全面充分赋权其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
其二,条件程序上述全紧要点位。承上,就各民主党派将来修订自身内部监督条例一事而言,相关规定的可执行性不仅是立法技术的范畴,而且也关系到相应赋权的后续落地效果。鉴于此,建议各民主党派在未来修订自身内部监督条例之时,可考虑在以下点位上作周翔并细致的规定:相关调查启动的条件、调查工作的开展程序以及调查结果的传递与转化等内容。
其三,信息手段上尝试新的技术。关于上文指出的信息来源单一一事,在目前大数据、人工智能急速发展并相关应用平台日新月异的背景下,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以往了解掌握所辖成员个体信息的渠道亦应与时俱进予以拓宽。对此,建议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在未来经过赋权后不妨在同级党派组织委、调研委等机构的配合下积极运用新技术手段,定期或不定期地从诸如“天眼查”“企查查”这样的资讯平台采集数据更新所辖成员的最新情况。
其四,信息使用上强调结果导向。作为建议的收尾,本课题认为补充赋权与拓宽信息来源最终都将汇入到如何使用信息的问题之中。如果不解决好这一问题,那么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将随之面临付诸东流的风险。为此,未来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在使用信息一事上务必要以结果为导向,突出相关信息对于管理所辖成员以及供上级决策参考的实践价值,使相关信息能最终发挥出作用。
最后,需要就本课题作如下必要的补充说明:上面阐述的系统化建议是根据控制论框架,回应既有现实经验素材后得出的观点。就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完善阶段本身来看,各民主党派当下正处在早期区段,面临的变化发展是丰富且快速。也因此,上述建议难免会带有一定的阶段性特征。并这一特征恰好为有志之士后续继续思考本课题所关注的内容提供了契机。总之,希望更多的人能关注到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尝试与努力!
【参考文献】
[1]常玉洁:民主党派党内监督的障碍性因素分析[J].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2).
[2]王彬彬,张和平,陈文娇,杜铁光:借鉴中共巡视制度加强和完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建设[J].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3).
[3]宫捷,叶华青:关于完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的探讨[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3).
[4]邵志祥,周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大势·共识·机制[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4(2).
[5]贺天平:民主党派加强内部监督就是“以党为师”“与党同行”“向党看齐”[J].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2(S1).
[6]胡建兰,王竦炜: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制度建设的历史必然与创新发展——以中国民主促进会为例[J].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3(04).
[7]王焕平:论参政党民主监督与内部监督的一致性与差异性[J].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2(S1).
[8]王玉军:关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与国家监察衔接的思考和实践[J].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2(S1).
[9]周小兵:控制论与新实用主义[J].湖南工程学院学报.2011(3).
[10]魏宏森:钱学森对系统论的创新——系统科学通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桥梁[J].辽东学院学报.2010(3).
[11]王飞跃:从工程控制到社会管理:控制论Cybernetics本源的个人认识与展望[J].控制理论与应用.2014(12).
(执笔人为吴秉衡,本文获2024年民建中央重点理论研究课题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