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上海低空经济发展的提案

   发布时间: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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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上海市委

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是指以各种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经济形态。上海作为低空经济发展最早的省市之一,如何主动对接中央重大部署,值得关注。

当前,上海低空经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上海尚未制定颁布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配套法规。2024年7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但上海仍缺乏促进低空经济的地方性顶层立法。(2024年1月,深圳发布了全国首部低空经济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二、对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研发企业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强。一是部分企业已获得商业性融资,但较少获得市属国资基金方面的金融支持;二是外地优秀人才的引入存在落户、住房、配偶子女随迁等诸多不便;三是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所涉及的安全、性能、人员等标准体系不完善。

三、无人机城市物流配送试点成功,但常态化推广存在阻碍。一是无人机航线开设涉及交通、公安、经信等多部门,统筹协调机制的缺失影响了开通效率;二是空中交通规划的基础设施缺位,智慧空中交通网尚未建立;三是运营管理处于企业主导阶段,相关部门对飞行安全、数据流动、应急处置等事项的监管缺乏及时性。

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地方性低空经济促进立法为牵引,推动低空经济各类政策法治化。建议市经信委会同交通委、公安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低空经济全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形成低空经济立法的“上海模式”。一是建立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和飞行协同管理机制。明确市政府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的协同职责,协调解决空域划设、飞行活动监管等重大问题,同时明确市经信、交通、公安等部门“三牵头”,分别牵头产业带动、行业管理、安全监管;二是明确由市政府统筹本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和飞行服务管理平台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参与;三是强调安全底线与风险防范,健全安全监管体系,鼓励通过技术创新、引入保险机制等降低安全风险;四是支持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打造“各扬优势、错位发展、相互促进”的长三角一体化低空经济示范区。

二、以扶持有人驾驶飞行器研发为切入点,强化低空经济研发政策支持力度。建议上海结合本市空域实际,主攻有人驾驶飞行器尤其是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的研发端,致力于形成长三角低空经济的研发中心。一是支持头部企业牵头设立低空经济引导基金,积极发挥产业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鼓励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低空经济产业;二是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低空经济创新联盟,率先研究编制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低空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行业应用标准;三是在通用机场的供给方面,建议将金山基地起降机场提质扩容为通航B类机场。

三、以无人机城市常态化运行场景为重点,推动政府主导型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空经济发展司工作,由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设立低空经济发展处,主导低空经济相关建设。一是推动空域审批的地方预审批工作,试点开通低空示范航线,申请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二是为低空飞行商业运用提供运营配套,成立一体化低空飞行服务中心,为低空经济运营主体提供空域管理、低空飞行管理、低空飞行通信、低空气象等服务;三是根据“航路网”推动配套工程,包括无人机分布式起降点、充电设施、5G基站以及末端配送站的建设;四是运用3D地图数字孪生等技术组织编制本市低空飞行航图,同步打造低空情报、数据和信息的应急高效处理系统。

民建上海市委2025年党派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