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上海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创新发展的提案
发布时间: 2025-01-16
民建上海市委
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背景下,出口信用保险为企业提供了风险保障,在增强企业接单信心和促进贸易稳定增长方面作用重大。
目前,上海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通过“单一窗口”平台为超过1.2万家小微出口企业承保约410亿美元出口,平均赔付比例上升到80%。但依然面临以下挑战:
一、出口信用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在法律层面上,我国至今还未制定出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法。《保险法》没有专门的出口信用条款,导致出口信用保险经营与管理体制不稳定,保险赔付不规范,商业性业务和政策性业务混为一体,实际操作中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存在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现象,只能模糊挂钩和套用一般商业保险合同条款或国际惯例,造成其法规自由伸缩性和裁量权较大,易产生纠纷的法律漏洞也较多。
二、监管部门职能交叉造成监管效率较低。监管模式呈现“多部门交叉、重复监管、非专业监管和监管真空”的局面。出口信保的监管机构涉及金融监督管理、财政和商务等部门,对比西方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按照“伯尔尼协会—国家法律规定—专门监管机构”的三层模式监管,未能产生监管合力,造成较高监管成本。
三、出口信用保险经营主体较为单一。中国信保“独家承包”的经营方式导致部分高风险出口产品的保险投保门槛较高,“统保”和“配额制”的业务承保模式难以满足部分出口企业的真实需求。此外,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数字化应用程度仍然有待提高。
因此,建议:
一、推动适合上海外贸发展特征的出口信保地方法规。一是出台《出口信用保险办法》等专项规定或地方性法规。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责任权利义务、政府财政支持与监督、出口信用保险经营原则、纠纷与调节、约束与罚则、机构准入和退出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对出口保险管理实现再定位。建议把促进出口角色与融资角色分离,政治风险与中长期风险由政府机构承担,短期商业风险则由政府授权给商业保险公司承担。
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满足出口企业合理需求。逐步改变出口信用保险市场主体单一的局面,探索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商业化经营模式,通过竞争机制倒逼改革,引入更多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出口信用保险市场服务,通过适度竞争逐渐降低海外投资保险费率,并建立多元化的出口信用保险市场,满足市场不同需求。
三、扩大信用保险产品种类,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根据投保国家、投保金额、投保时长、进口商的资信、国际经济发展形势、风险度高低,灵活调整保险费率定价机制。结合产业渠道特点,推动对重点行业客户群体的批量承保,尤其对“新三样”、轻工、机电等中小企业较为集中的传统行业,尝试推行行业性批量承保,满足不同行业出口企业的投保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保险品种,如一单一保,为单笔订单或单个地区投保。二是推动保险机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扩大产品种类。在押汇保理、票据贴现、订单融资等常态化贸易金融服务基础上做好保险配套产品和服务。将服务关口前移,进一步优化整合单项产品,探索推出集支付结算、融资融信、汇率避险和结算收汇等一体的综合性配套保险服务。三是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合理评估企业资质数据要素,进行授信,为有订单、有市场、有前景但抵质押能力较弱的市场主体提供风险保障。
民建上海市委2025年界别提案